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职能作用,经九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置维护会员权益等10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采取律师申报、省律协遴选、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方式产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产生的原则:(一)会长、副会长不兼任专门委员会主任;(二)监事会成员不在专门委员会任职;(三)兼职律师不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四)鼓励第九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积极申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五)鼓励“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律师和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积极申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六)按相关程序产生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同时在一个专门委员和一个专业委员会任职,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专门委员会任职,也不得同时在两个专业委员会任职。
我所唐波律师被选为参政议政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委员,其具备条件如下: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热心律师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2、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有一定的业务研究能力;3、执业三年以上并具有专职律师执业经历;4、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5、能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