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我所青年律师唐波被中国民主同盟湖南省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近几年,唐波律师被衡阳市政协评为“四有委员”(2017年)、被民盟中央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2017年)、被民盟湖南省委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7年)、被民盟衡阳市委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5-2017年)、一篇统战信息被中央统战部采用。(2017年)、二篇社情民意信息被湖南省政协采用。(2015-2016年)、五篇社情民意信息被民盟中央采用。(2015-2017年)、十余篇社情民意信息被衡阳市政协采用。(2015-2017年)、数十篇(不低于四十篇)社情民意信息被民盟湖南省委采用。(2015-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