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和湖南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进度推动全省各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章程工作,我所按照通知要求及《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改模板》(各所可结合实际进行微调),完成章程修改并在修改完成后向衡阳市司法局及衡阳市律协报备。
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改内容1、章程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带领全所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加强本所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本所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本所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2、党支部设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本所符合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条件,已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3.党建经费保障:律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保障党支部工作经费,并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按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