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湘高法【2018】61号)及《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分标准(试行)》(湘高法发【2018】35号)的规定,2018年1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级的通知》,要求各中级人民法院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本辖区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定二、三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并统一公示。目前,三级管理人的评定工作已经完成。
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评定,全省一级管理人25家,其中长沙11家、株洲1家、湘潭3家、衡阳1家、岳阳1家、益阳3家、常德4家、邵阳1家;二级管理人83家,其中长沙12家、株洲7家、湘潭5家、衡阳12家、永州4家、郴州3家、岳阳5家、益阳11家、常德4家、娄底9家、邵阳6家、怀化4家、湘西自治州1家;三级管理人141家,其中长沙35家、株洲5家、湘潭11家、衡阳7家、永州14家、郴州7家、岳阳12家、益阳4家、常德16家、娄底3家、邵阳11家、怀化1家、张家界7家、湘西自治州8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日
附:湖南省法院系统三级破产管理人名录
一级管理人(25家)
衡阳中院
序号:016
机构名称: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
机构地址:衡阳市解放路123号永兴阁903-904室
级别: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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