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创新司法服务,转变“坐堂办案”的方式,将巡回法庭搬到蒸湘区法治物业试点小区香榭丽舍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获得小区居民点赞。
庭审现场
据悉,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原告湖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衡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衡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电梯维保服务,被告衡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了服务,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但被告衡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其与第三人签订的维保合同所列价款向原告湖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电梯维保费151200元及欠款利息7700元,原告湖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遂诉至蒸湘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衡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电梯维保费及欠款利息。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因原、被告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巡回审判结束后,立案庭法官为旁听庭审的小区居民答疑解惑,为小区物业加强物业管理建言献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涉小区物业纠纷案件涉及面广、人多,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蒸湘区人民法院将聚焦“法治物业”示范小区创建,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通过巡回法庭、送法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切实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家门口,为打造平安蒸湘、法治蒸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