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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德信息与同花顺著作权纠纷案再度升级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2-12-11

  上海万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德”)与同花顺著作权纠纷案再度升级,据上海市一中院的网站信息,该案件将于2013年1月31日开庭审理。12月5日,停牌10个交易日后同花顺公告,目前公司正在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协调以签收上述案件材料。公司将在收到相关诉讼材料进一步核实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等事项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复牌。

  万德与同花顺无意和解

  11月22日,万德公司在上海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谴责同花顺iFind产品抄袭侵权行为,宣布已将相关证据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期待法律的公正裁决。万德发言人王洋表示:“此次诉讼同花顺侵权案件,不会像以往其他侵权案件最后不了了之。公司这次有必胜的信心,不会与同花顺达成和解,相信法律会给万德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且此次起诉侵权案件,不仅只是针对同花顺个案,如果没有一个版权安全体系,将对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带来极大的弊端,最终损失是我们以及我们的用户”。

  王洋对同花顺抄袭而不悔改行为认为不齿。“我看到同花顺的公告,把抄袭剽窃行为堂而皇之的定义为行业竞争。这根本不是竞争,这是赤裸裸的剽窃抄袭。他们(同花顺)剽窃我们的产品,以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并且宣扬让利于客户的行为,令人感到不齿”。王洋还介绍说,对于一些券商机构的研报,同花顺也涉嫌抄袭,这是业内所公知的事情,同时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因为没有取得授权下转载了中国新闻网文章而被提起诉讼。

  就此问题,同花顺董秘朱志峰回应称:“同花顺历来重视并尊重知识产权,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来从保证这一点”。但是至于具体的授权机构和授权单位,同花顺并没有详细阐述。有媒体注意到同花顺好像对此次诉讼也没有和解之意,朱志峰信心满满地说:“目前公司尚未接到全部案件材料,没有充分掌握案件基本情况、诉讼求情等关键信息。公司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资料,已经着手联系和遴选国内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搜集对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准备积极应诉,对法院审理和法律诉讼判决充满信心”。

  侵权之争,孰是孰非?

  两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纠纷还要追溯到11月22日,万德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同花顺的iFind金融终端全面抄袭万得,抄袭的程度和范围已远远超出“相似”范畴,涵盖数据、组织结构、栏目名称、衔接方式,指标、函数、文字释义、参数、界面与操作方式等众多内容,甚至连预埋的“数据地雷”都原封不动地剽窃。剽窃范围几乎涵盖了金融信息服务包括的所有重要品种和领域,范围广、时间长,绝非对方所述的仅仅是“软件功能界面相同相近”。发布会上,万德要求同花顺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高达9920万元人民币。

  当天同花顺宣告停牌,同花顺董秘朱志峰接受采访时直言万德的诉讼行为是诽谤:“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公司发现竞争对手在司法机构尚未正式判决前,借用公共媒体,利用所谓‘证据’公开贬低公司及产品,企图用媒体审判影响司法审判,影响监管部门、公众和客户的正确判断,给公司声誉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王洋则称,“自从2010年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上市以来,就开始有侵权行为,那时万德就开始高度关注同花顺的抄袭行为、收集证据并劝诫同花顺公司放弃抄袭,甚至一度以同花顺股东身份提醒和劝诫同花顺放弃抄袭行为。”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中报万德通过旗下两家公司累计持有53.77万股同花顺,今年中期持股为135.41万。

  王洋表示,万德目前收集的证据足足有3层楼高,而且还在收集新的证据。“到开庭庭审的时候都会一一向外界公布”。他针对同花顺11月27日公告的 “iFind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获取和采集、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一说,王洋认为,iFind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是软件开发销售相关的一个必需的法律程序,并不能代表同花顺没有侵权,版权局不会去调查侵权问题,因此该公告不能说明同花顺不构成侵权。

  “iFind产品销售的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和高端客户,这些客户能独立理性判断、合理认知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并正确评估价格情况,因此公司iFind产品客户认同程度一直较高”。同花顺董秘朱志峰说:“对于本次事项的本质,大部分客户和媒体均已明确指出,是销售旺季来临之时,有些公司进行大肆炒作以抢夺市场。尽管部分竞争对手一直采用多种手段干扰公司产品的正常推广和销售。我们一直坚信,是竞争而不是垄断,是创新技术带来的更高性价比服务而不是不择手段地维持过高的利润,才是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保持活力的必由之路。”

  此次万德提出了9920万元的赔偿要求,据公司资料,同花顺2011年年报净利润仅为6173.16万元,而随着股票市场持续低迷,截至今年三季度净利润为1639.39万元,分别为赔偿金额的62%、16.5%。“从2010年至今已有近2年的时间,给万德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损失金额远远不止9920万元。万德提出9920万元的赔偿金额,是根据科学计算得出”。王洋说万德并没有漫天开价。同花顺董秘朱志峰在回给媒体的邮件中并没有回应这9920万元赔偿事宜,仅仅称公司目前正在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协调以签收案件材料。该案件将于2013年1月31日开庭,本刊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文章标签万德 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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