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阳市中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债权人9户,代表债权额21436646.15元,管理人、破产人、职工代表依法列席会议。
衡阳市中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组长魏晓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在债权人会上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破产清算报告》。在法院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监督下,由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9户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同意票7户,占实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7%,代表债权额16189375.1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5%,会议通过了管理人所作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我所作为衡阳市第一家民营企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既是荣耀也是挑战。四年来,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管理人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务,努力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中信大厦的375户拆迁户、购房解决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奠定了法律基础。为中信公司破产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为衡阳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管理人的工作得到了法院的高度评价和债权人的理解认可,为我所今后担任管理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会议现场
图为法院在主持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