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下午,是我所新修订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六个学习日。何海波律师作了《审判九步法》的讲座。全所律师都很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为了继续抓好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审判九步法》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魏晓华、洪自升、刘勇;因出差请假的有:蒋勉、王仕斌、何玉生;因出国请假的有:李俊;因陪护住院亲属请假的有:黄贵荣;因外出培训请假的有:王媛。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新办实习律师有:邹伟军、罗国才;破产清算组:曹丽、张浩。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