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湖南映武黄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祁东黄花有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衡阳鑫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祁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召开。会议由祁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曾小广,审判员肖湘祁、胡建生、肖健、汤运芳组成的合议庭主持。出席本次会议债权人692户,代表债权额360,117,789.51元。管理人组长、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陈嘉锡律师、管理人成员邹青律师分别向大会作了湖南映武黄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祁东黄花有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映武黄花(集团)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衡阳鑫宝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审查报告》及《债权表》、《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大会推选债权人祁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经大会表决,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688户,代表债权额45,517,263.41元。反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3户,代表债权额321,360,526.10元。弃权的债权人1户,代表债权额100,000.00元。
为了加强本次大会的业务指导,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民二庭庭长肖秋元、副庭长李阳莅临会议指导。
会前祁东县县委王湘怀副书记作重要讲话,表达了祁东县委、政府维护债权人、黄花菜种植户、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