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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侵犯问题在我国无立法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3-6-18

  6月14日,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原稽查处处长李军猥亵3名男童案一审宣判,李军因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无独有偶,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近日也宣判了一起猥亵男童案:吴某因犯猥亵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获刑4年3个月。判决后,吴某并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早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刘白驹就呼吁加大立法力度,将同性性侵犯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但时至今日,对于此类犯罪,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明确定罪罪名。

  法律界人士认为,正是由于立法缺失,使得刑法无法精确打击性侵男童犯罪行为。法律不应该对此类犯罪冷眼旁观,应尽快填补这一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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