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全国信访数量连续数年一路高涨,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今天,衡阳市司法部门肩起效能政府的天职,依法治访,建立一支强大的信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队伍,而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责无旁贷的被选进了角色。
为适应新形势对信访接待工作的要求,全面发挥我市律师特别是社区律师在信访接待工作中的法律咨询与服务作用,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重新修订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管理规定》,调整了《参加市信访接待律师咨询值班安排表》。
我所参加市信访接待律师咨询值班时间安排为2013年7月1日、8日、15日。
7月15日上午,我所指派律师唐波、黄贵荣参与了接访工作。
上访者丁正学,衡阳县渣江镇居民。上访事由:其儿子丁瑞峰与衡阳县计生委签订了一份《定向委培协议书》,但当丁瑞峰毕业后,衡阳县计生委并未依据《协议》给丁瑞峰安排工作。上访者为此事向衡阳县信访部门和市信访部门反映多次,均没有得到解决。现咨询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双方签订协议后,丁瑞峰进入衡阳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接受教育培养,也取得了毕业证。但毕业后,衡阳县计生委会并未按协议履行约定义务。律师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自行向法院起诉。
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最大限度以专业优势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政府与信访群众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在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的今天,信访工作面对的经常是一些对政策和法律一知半解的群众,通过对律师咨询后,许多问题简单化,处理起来比较容易。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深受信访群众的欢迎,律师处理信访案件的公正性赢得了信访者的可信度。上访群众绝大多数都是弱势群体,从可操作性上看,律师参与接访,及时地化解矛盾,促进信访人的问题尽快解决或息访;从发展上看,有利于积累依法治访经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维护信访公正,促进信访工作向良性化流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