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下午,是我所新修订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十一个学习日。凌受邦副主任作了《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纠纷》的讲
座。请全所律师们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并踊跃参加学习活动。
为了继续抓好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魏晓华、洪自升、陈嘉锡、周明辉、焦元章、滕淑芝、申永强、黄贵荣、李明星、刘勇、唐敬、吕诗春、邹青;因赴外地办案请假的有:王仕斌、蒋勉、刘志刚;无故缺席的有:何海波。
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新办实习律师有:罗国才、邹伟军;律师助理有:蒋娟、彭芙。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