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下午,是我所新修订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十二个学习日,青年律师刘兴平作了《共商如何实现刑辩最佳效果》的讲座。全所律师非常珍惜每月一次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学习活动。
为了继续抓好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共商如何实现刑辩最佳效果》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胡朝阳、曹光辉、李俊、何海波、李明星、黄贵荣、吕诗春、邹青;因赴外地律所学习考察的有:魏晓华;因赴外地办案请假的有:王仕斌、唐敬;因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的律师有:蒋勉,无一人无故缺席。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新办实习律师有:罗国才、邹伟军;律师助理有:蒋娟、彭芙;破产清算组:龙文、曹丽。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