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下午,是我所新修订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后第十三个学习日。党支部副书记陈嘉锡律师作了《律师办案应强化大局意识,从长远和全局利益出发》的讲座。
为了继续抓好我所业务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现将参加《律师办案应强化大局意识,从长远和全局利益出发》学习的情况通报如下:一、因工作请假的律师有:周明辉、洪自升、张凯、李明星、夏凉锋、周春节、刘勇;因赴外地开庭请假的有:何玉生;无故缺席的有:焦元章、何海波、文湘汇。二、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的正办理异动手续律师有:蒋娟。
学习和培训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不可偏废。全所律师应积极参加所内所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