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复旦117名学生的联名求情信。他们为什么还要写这封联名信呢?对此,签名的同学表示,“我们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
这种话从投毒者同窗的嘴里说出来,确实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人人都会问一句“要是你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被毒死了呢?”但是,这些同学原本可以事不关己,他们为什么还要瞎掺和呢?更何况,多位律师及专家已经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这117名学子的求情信,无论在法律层面有多大意义,至少在道德与情感层面,都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担当。这117名学子想要为他们曾经的同学做点什么,我认为这种情感不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我们的校园、我们的社会所稀缺的。
情与法的冲突背后,不妨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情感的归情感——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也不唾弃情感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