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民生热点或经济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以执法检查的形式履行监督职能,以刚性手段维护法律尊严,在法治湖南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上下联动、协同进行的方式,在省、市、县三级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成效显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分析了我省严峻的环保形势,对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整顿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洞庭湖水环境污染引起国家层面重视,省委省政府下决心铁腕治污,环洞庭湖的234家造纸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株洲清水塘、湘西锰三角、湘潭竹埠港、长沙三汊矶、常宁水口山等地区的污染整治取得比较明显成效。
【见证】
“调研组在某造纸企业排污口旁发现,滚滚黑水未经任何处理就流入洞庭湖中,湖水发出刺鼻恶臭。”时隔几年,刘帅对这一场景依然印象深刻。
9月9日,作为全程亲历者,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向记者详细讲述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过程。
2006年9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湘江和洞庭湖流域7市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组来到湖区某县一造纸企业检查时,该企业临时开动其经常“睡大觉”的污水处理设备,造成污水处理正常运作的假象,以蒙蔽检查组,后被检查组一眼识破。
当 年国庆节期间,刘帅带领三湘环保世纪行记者小分队,对洞庭湖造纸业排污等情况进行了暗访。新华社以《洞庭湖遭遇罕见枯水污染触目惊心》为题,编发了一期国 内动态清样呈送国务院。同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重视洞庭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请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湖南省政府 参阅、研处。”
当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就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所发现问题,向省政府进行交办。随后,一场治污风暴在洞庭湖区刮起,第一阶段就有88家超标排放的造纸企业关停整治。
“但是有部分企业仍然存着侥幸心理。”刘帅介绍,在对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时,发现部分污染企业又违规开工。最后,3家顶风排污、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被关停,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
【足音】
在湖南人大历史上,执法检查这种监督手段的启用,始于26年前。
1988年6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至今,已开展了4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亮点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以《省委通报》形式全文转发执法检查报告,有力地提升了执法检查效力。
2008 年开展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2010年开展的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2011年开展的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都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 汇报了执法检查情况,《省委通报》全文转发执法检查报告,在全省产生了重大反响。现在,执法检查情况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已经写进了执法检查工作制 度。这在全国人大系统中是比较少见的。
亮点二,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紧密结合,大大增强了执法检查实效。2011年开展食品安 全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为此专门就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18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力地推动了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开展 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也将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关切和积极回应。
亮点三,执法检查与专 题视察相结合,大大提高审议质量。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两型社会”建 设的有关情况,审议好执法检查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之前,执法检查组专门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进行现场视察。
亮 点四,执法检查连续开展跟踪检查,有的地方人大还以票决制的形式对政府作出的整改报告进行评价,有力地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开 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为了增强整改效果,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跟踪检查。在以后开展的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 检查、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都在执法检查之后又紧接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跟踪检查,大大地巩固了执法检查效果。
亮点五,暗 访形式逐年增多。在2011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江带队到邵阳市、怀化市开展重点抽查,检查组分成两 个小组,一组明察,一组暗访。在和当地交换意见时,检查组当场通报暗访情况,让当地主要领导同志倍感压力,有的甚至如坐针毡。现在暗访已经写进了执法检查 工作制度,成为一项常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