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信仰法律是法律顺利实施继而彰显法威的重要渊源,同时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基础。
信仰法律意味着每个公民都能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任法律、崇尚法律,能将法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施于行。信仰法律包括三个层次:认同法律、信任法律、崇尚法律。
如何使人们认同法律,关键在于法律制度的内容要科学,即法律是否反映了国情民意、体现了民心。这就要求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制度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真正反映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需要,让人们能够认可和接受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如何使人们信任法律,关键在于法律制度的实施要有效,即法律是否发挥了作用、实现了立法的初衷。这就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法 律制度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真正彰显出蕴含的公平和正义,真正成为有效的社会关系调节器,让人们能够真切地看到和感受到法律的价值和权威。
如何使人们崇尚法律,关键在于法律制度的遵守要普遍,即法律是否得到了全面的遵守、形成了守法的氛围。这就要求坚持全民守法,使法律制度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内化为人们的评价标准。同时也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做好表率,让人们能够时刻感受到遵纪守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