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别车事件的女司机公开道歉了。从道歉信的字里行间来看,网络“人肉”咄咄逼人的气势压得女司机几乎窒息。不少网民开始欢呼,称这是正义的胜利,有的媒体说这是社会进步。
呜呼!这真是正义的胜利吗?真是社会的进步吗?
咱 们从头来看这一事件的过程:先是女司机突然切线,连跨两个车道,进入辅道。跟在后面的男司机咽不下这口气,就直接开始了和女司机的别车大战。几个回合后, 最终以男司机把女司机逼停并暴打女司机而结束。而从人们对事件的反应看,虽然主流的声音是客观理性的,但一些非理性的声音也以其病态的疯狂,发出刺耳的啸 叫。
他们先是假盲人摸象之余勇,抓住片断的细节,作出情绪化的判断,骂男司机,骂女司机。接着归咎于社会,说陋习太多,管理太弱, 不打不足以矫枉,为暴力寻找借口。继之以道德、正义的名义,大肆“人肉”搜索,侵犯女司机的个人隐私,肆无忌惮地违法。这哪里有一点正义的影子?
片 断的细节,当作论证的理由,不符合法律重视证据的精神。而所谓以暴力来改变行车陋习,推动社会进步,不用反驳,铁的事实已经将之击个粉碎。受别车案舆论的 影响,某地一司机别了别人的车,还不罢手,拿刀捅对方,这充分印证以暴易暴,只能建立起谁拳头硬谁就可以胡来的丛林法则,于改变陋习、文明行车毫无裨益。
借着正义和道德的名义,突破法律的底线,肆无忌惮地伤害别人,所行的没有正义,只是流氓行为。正如鲁迅所勾勒的:“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 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骂,社会改革者他来憎恶,为的是宝爱秩序。”流氓的目的不在 于维持什么风化、改变什么陋习,而在于确立他们欺压别人的地位。
当事人因别车和暴力行为而受罚,那些侵害女司机隐私权的也受到惩 罚,才是正义的胜利。如果人们从这件事中,能还原出一个和谐的场景:女司机不违章行车,即使违章了,男司机受了惊吓,不与之别车斗气,而是发出善意的提 醒,或者报警举报其违章行为,没有后来的斗气别车与殴打,那才是社会进步。悖逆法律枉顾公序良俗,没有正义可言,更不会推动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