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促进我国反腐海外追逃、追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已被列入我国立 法计划。记者获悉,司法部已牵头完成了该法的征求意见稿,由于该法涉及多个中央部门,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涵盖了刑事司法合作的 所有领域,其内容包括刑事司法协助、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刑事诉讼移管等。“这里的刑事司法协助是一个广义名词。”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教 授说。
今 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被列入2015年立法预备项目。根据计划,该法有望在今年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来讲,哪个部门应被确定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国内联系机关,目前争议较大。很多机关都希望能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里将联系 机构多样化。同时,也有些部门提出,能否在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将调查取证、送达文书、追缴资产等集中由一个联系机关负责。
“起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我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义务。”黄风教授解释,虽然从形式上讲,司法协助法主要是解决我们向他国提供境内司法协助的问题,但是从国际对等互惠原则来看,该法的出台是我们进一步开展境外追赃追逃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