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关部门提倡并推行效果很好,就没必要占用立法资源;如果在现实中迟迟得不到关照,上升到立法层面来保障就是必要的
日 前,一位江苏常州的新晋妈妈发帖称自己周末带着还在哺乳期的宝宝外出。由于坐车时间太长,宝宝饿了开始哭闹不止。“我看到周围人对孩子的哭声已经很不耐烦 了,急得没办法,只好撩起衣服就给宝宝哺乳。”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倍感委屈,旁边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不知羞耻,丢人丢到外面了……”该帖发布 后这两天成了网络热帖,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观点(10月27日《扬子晚报》)。
我也是位妈妈,这位妈妈的委屈,我完全能理解,公交 车上的指责,用语不妥,但从传统观念看,并不奇怪。为了孩子,很多妈妈会默默忍受这样的“恶语”,一些妈妈也分享了诸如自带哺乳巾、哺乳罩衣等好办法,这 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孩子不习惯不配合或许会让这些努力白费。对当众喂奶,每个人能接受的程度不一样,作为母亲的本人也是如此。中关村个别过街天桥下经常能 看到抱孩子喂奶的女性,每每经过,我都不敢直视。当然这不同于帖主所反映的不得已为之的情况。这个令哺乳女性和旁观者都感到困扰的问题,难道要让当事人自 己消化了事吗?其实,有关部门的作为或许可以让这个尴尬化解。
2013年8月,郑州公交车上出现哺乳间,在一个特需座位外围加上 了帘子,有效地遮挡了视线。同样的做法,一年后在浙江金华的公交车上也开始推广。其实一把椅子、一条帘子加上一个角落,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除了公交车, 医院的儿科、商场、公园和儿童活动中心等母婴出入比较频繁的地方,也需要这样的角落。别看小小育婴角,它带给孩子和母亲温馨的关怀。
据 悉,2014年我国新生儿达1687万人,目前多数正处于哺乳期,随着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预计今后每年将有超过1800万的婴儿降临。多数婴儿是被喂养 长大的,孩子成长也需要户外活动,需要到人群里活动,而我们又是一个从保守传统进步而来的国度,这都是在公共场所提供一个相对封闭的喂养场所的必要理由, 也是孩子和母亲正当需求和值得维护的权益。
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支持当 众哺乳。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公共场所哺喂母乳不应该被禁止,阻挡或驱离者最高会被罚3万元新台币。我们是否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支持,需要研究论证。法律的 功能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维护正当的需求和权益落到实处。如果通过有关部门提倡并推行,效果很好,就没必要占用立法资源,而如果在现实中迟迟得不到关照,上 升到立法的层面来保障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