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安部的一纸简短通报,“私募老大”徐翔所创造的A股神话瞬间终结。1日,徐翔因涉嫌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等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作为收益率常常排名第一的私募基金经理,徐翔及他管理的泽熙投资在业界深具影响力。凡泽熙介入,甚或只是调研的股票,皆被冠以“徐翔概念股”,风头无二。尽管徐翔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也基本见不到他出现在公众场合,但“江湖”仍流传着他的众多“传说”。“私募一哥”、“一字断魂刀”、“敢死队队长”、“宁波涨停板总舵主”等,都是徐翔的标签。
当然,他更大的标签是“股神”,也因此成为很多股民的偶像。据传徐翔以3万元入市,如今个人资产已达四五十亿之巨。这样的都市“童话”,岂能不让人怦然心动?!
若仅仅是“传说”或“童话”,而无关股市的波动,无涉刑法的底线,警方应犯不着劳师动众地对徐翔采取强制措施。但若传说中的“股神”,是靠内幕交易与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来实现其“神话”,这就在警方的职责范围之内了。
一个有必要强调的常识是,尽管“不破不立”的潜规则在中国根深蒂固,但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徐翔就有罪。若有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的涉嫌罪名,与最终被法院依法审理之后所确认的罪名,也常有出入。此时来讨论徐翔的罪与罚还为时过早。
一些媒体将关注的焦点定格在徐翔的白色西装上,在涉案信息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这样的八卦虽有偏离主题之嫌,可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但一些媒体抛出“黑社会说”、“犯罪集团说”、“美女攻关说”等更为劲爆的消息,却让人心生忐忑。至少笔者在上述文章中并未找到可靠的信息源,显然这些报道并不符合新闻专业主义。
有必要提醒的是,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有一增设条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卦虽无罪,但八卦“八”成了诽谤甚至造谣,轻的有民事侵权责任等着,重则有刑事责任侍候。别让八卦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