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网卡这类软件可以登录加密的无线网络。这种未经主人允许,使用其无线网络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无线网络的使用权,用户从移动运营商那里获得使用宽带的权利是付费的,再通过无线网络使用宽带。这个使用权从法律上来讲,可以理解成一种债权,它是一种财产权。
未经用户允许破解别人的密码使用带宽,是一种侵犯别人财产权利的行为,法律上讲是一种侵权行为。
未经无线网络主人允许,将无线网络密码分享他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不论是否跟他人分享,首先,破解后自己使用就是侵权行为。分享是相互的,是权利人愿意的。未经授权的分享就侵权行为,是一种盗窃。
这种软件的开发设计行为?开发者提供的软件从法律上来看是一种技术,这个技术如果唯一或是主要的功能就是用来侵权、违法或者犯罪,就要受到法律严格的限制,或者应该禁止。如果某一种技术从功能上来看,有多种功能,既可以用作合法的目的又可以用作非法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技术是中立的,法律不会禁止这种技术的开发和传播,开发、生产这种工具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常的。
目前开发的这种软件,如果只有破解别人无线密码、宽带密码的功能,这种行为从法理上来讲是不应该允许的。
对于这类软件的监管,主管部门应该认识到其中的法律关系,搞清楚软件的技术功能,要监管到位,加强软件的市场准入监管,要对软件的功能进行测评。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如果软件唯一的或者是主要的功能就是用来破解别人密码的话,软件的开发、设计、传播都应该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