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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神照传上网侵权么 法律界:暂无专门法律

文章来源:网上转载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3-10-17

搭地铁时用手机“随手拍”已是都市人习惯动作,大家拍得最多是什么?帅哥美女、搞怪cosplay?都不是,记者统计了500多条原创图片微博,采访了日均被@数千次的广州地铁官微,总结出最容易被放上网的五大场景――“打尖”(插队)、“柱男柱女”、熊孩子、车上进食、占座。

不过,随手拍会否侵犯当事人法律权利,法律专家认为有点复杂。如何避免纠纷发生?律师、热心拍摄者和地铁公司分别给出答案。

各方观点

法律界:暂无专门针对拍摄的法律

在公共场合拍摄不文明行为,有没有法律问题?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伟平说,目前暂无专门针对拍摄的法律。他认为,在公共场合拍照有一个原则――通过正常的手段记录事实本身,而不是特别针对某个人。拍摄之后在网络平台公开,会不会对当事人造成侮辱诽谤?邓伟平说:“因为情况不同有可能会触发别的问题,不过只要客观反映事实,不添加不当评论,一般而言没有问题。”

“这个事情有点复杂。”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刘延宇相对“保守”:“虽说在网上原文呈现客观事实不构成侮辱诽谤,但有可能侵犯肖像权,毕竟当事人没有授权。我的建议是,先做些技术处理(马赛克)再上传到网络。”

拍摄者:一般不拍脸 对事不对人

拍了101张“柱男柱女”照片的“明日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不会拍正面照,只是拍下对方靠着扶手的身体,毕竟只是希望提醒大家文明乘车,而不是要针对某位乘客。一年多来,他都没有遇到过被乘客发现然后强行抢夺手机删图的情况。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小芹,平时搭地铁时也喜欢拍下有趣画面和朋友分享。朋友圈、微博上不时可见她发出的趣图,帽子盖住整张脸的女乘客、拎着芹菜坐车的阿姨,都成为她的拍摄对象。不过,她自己从来没有在社交网络发过当事人的露脸照。“换位思考,我不希望有一天发现被人拍到脸照放在网上,所以也不会这样拍别人。”

地铁:露脸照须打格仔才转发

“每日在微博@我们的有三四千条,最多人反映的就是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也有表扬好人好事的社会正能量,还有对地铁服务提出改进意见。”广州地铁相关负责人说。

地铁官方微博也会转发一些乘车陋习的图片,提醒市民注意。“不过我们用图也有一定的原则,转发不文明行为的图片必须打格仔,毕竟我们对事不对人,只是一种善意提醒。”同时,地铁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拍摄时注意角度,最好不要正面拍摄以免引起纠纷。

“广州地铁欢迎市民‘随手拍’,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除了商业性拍摄,其余的拍摄都是允许,地铁不会禁止。”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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