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5日下午2:30分,溥天所第三次业务学习如期举行,主题:《我心目中的律师职业幸福梦》,主讲人: 胡朝阳律师,全所律师均踊跃参加学习与探讨。
一、阐述幸福梦
幸福的三个方面:1、什么是幸福;2、在职业中怎样做会有较高幸福感;3、在生活中怎样做会有较高幸福感。
十八大会议习近平书记第一次述职提出“中国梦”。律师与政治息息相关,律师需懂时事政治。南方周末新年之庆献词“中国梦”改为“我们比任何时候更接近梦想”,从而引起该编辑辞职。但是我们没有一部新闻法,我们应该崇尚新闻自由,并且律师应更多的关心时事政治,而幸福梦就是内心的一种安宁。
二、律师怎么才能获得幸福
培根在《习惯论》中说过“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思路决定出路,因此一个人的习惯,就会引导他的性格,从而决定个人的出路。哈弗大学有十九条忠告,其中一条就是“永远不要做律师,律师是为他人追名逐利”,因此易受当事人焦虑、压力的感染,律师也总是会感觉焦虑。而真正的幸福感,就是将压力与内心隔绝,保持内心的宁静,兴奋是短暂的,宁静才是常态。
三、律师如何在执业中找到幸福的感觉
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在交往中获得幸福感?
律师与当事人是契约关系,双方按契约规则行事,而最初的书面契约,易导致律师及当事人焦虑。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在无形契约中,应具有相应的礼仪,把当事人作为朋友,交流应亲切细致,并且给当事人一个提纲。
律师应适当学一学心理学,学会迅速转变角色,从而达到真正的幸福。
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家人才是真正永恒的,因此我的财富观念就是身体健康、教育好子女、夫妻关系和睦。在人际交往中做到既不自卑也不自大,多接受正能量的东西。生命应追求宽度、深度!这就是我对幸福的感想,我一直在做并且努力达到内心的宁静,朝着幸福梦并进!
不断的学习、培训及交流是律师提高素质的重要环节,我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学习力度,以建设学习型、开拓型律师事务所为宗旨,不断提高我所律师的素质。